
印尼财政部长普尔巴亚·尤迪·萨德瓦在一次研讨会上提出,印尼应考虑对通过马六甲海峡的船舶征收通航费。他提到伊朗对经过霍尔木兹海峡的船舶收费的做法,并表示如果印尼、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三方平分收益,金额将相当可观。马六甲海峡由这三国共同管理,是连接印度洋和太平洋的重要海上通道,承担全球约40%的贸易运输量,包括中东运往亚洲经济体的大部分石油。

普尔巴亚称这一想法符合印尼总统普拉博沃推动该国成为全球贸易重要力量的战略目标。普拉博沃强调了印尼在马六甲海峡、巽他海峡和望加锡海峡的地理位置,指出东亚70%的能源和贸易都要经过这些海峡。普尔巴亚表示,印尼不应只采取防御性思维,而应更具进取意识,但必须保持克制与平衡。不过,他也承认相关设想仍处于早期讨论阶段,短期内实施难度较大,需要沿岸国家达成共识,也可能遭到全球航运业的反对。
这一想法抛出后,新加坡迅速与之划清界限。该国外长维文表示,必须保持马六甲海峡和新加坡海峡的通行自由,新加坡不会支持任何限制通行的企图。维文指出,马六甲海峡沿岸的三个国家都是贸易依赖型经济体,保持海峡开放符合各自的利益,沿岸三国之间存在的不是收费机制,而是维持开放的合作机制。
马来西亚交通部长陆兆福也明确表态,马方坚持维护马六甲海峡航行自由与通行自由,并强调作为国际海事组织理事会成员,该国致力于维护基于规则的海上秩序。印尼、马来西亚和新加坡曾共同表示,他们有责任依照国际法保持马六甲海峡和新加坡海峡开放及安全。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不允许国际海峡沿岸国单方面设立通航费制度。对于马六甲海峡这类“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适用的是过境通行权,沿岸国可以制定的法规仅限于航行安全、污染防治、渔业管理、关税、财政、出入境及卫生等领域,而通航费不在此列。马六甲海峡的管理历来依靠使用国自愿捐资的合作机制。沿岸三国于1977年正式设立“沿岸三国技术专家机制”,并于2007年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43条建立了合作机制。
截至目前,普尔巴亚对通过马六甲海峡的船舶征收通航费的设想仍停留在政策讨论层面,未进入任何正式的政府程序,也未获得印尼其他部门的公开背书。航运业界、保险机构及主要贸易方尚未作出实质性回应。在这一问题上,沿岸三国的立场并未同步,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已明确表达反对。目前,马六甲海峡的通航量正处于历史高位,2025年通过该海峡的船舶数量同比增长8.72%,首次突破年通航10万艘大关。全球海上石油贸易中每天约2320万桶原油经由马六甲海峡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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